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收回李集镇人民政府李集镇拐圩新型农村社区项目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灌自然资文〔2022〕5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收回李集镇人民政府李集镇拐圩新型农村社区项目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具体地块情况: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为320724202050003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2180平方米,约48.27亩。其中4001平方米约6.4亩需要收回划拨给李集派出所,用地四至详见测量报告。
灌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